2013年当12年以上的士官转业安置,根据新兵役法是政府安排工作,全部都是带编制进事业单位吧?

日期:2021-10-11 18:02:46 人气:113
兵分为:列兵,上等兵。
士官分为:下士、中士、上士、四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一级军士长,
军官分为:少尉、中尉,上尉,少校、中校,上校,大校、少将、中将和上将。
其中下士和少尉是排级待遇,四级军士长和少校是营级待遇,一级军士长和大校以上是作退休安置。
《兵役法》和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《军人保险法》,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也就是2011年11月1日以后当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转业回地方分配工作。2011年11月1日以前转业复员军人只能安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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